散落的年华碎片
2017/2/21 14:02:23
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,德智体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。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:
1.我校执行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,认可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规定的考生加分、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。
2.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,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,我校优先录取。
3.第一志愿生源不足,我校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。
4.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:
(1)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,按分数高低录取;
(2)其它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,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,分数相同时,专业志愿优先;
(3)专业计划录取不满额时,在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中择优录取;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,如所填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,作退档处理。“
各专业详细录取要求和规则,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查询《重庆师范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》。